合肥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借
款
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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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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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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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
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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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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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有
权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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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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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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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房房屋地址 |
合肥市 幢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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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贷
情况 |
申贷金额 |
公积金贷款: 万元 |
期限
(年) |
首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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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 万元 |
还款方式 |
等额本金□ 等额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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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须全额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对于父母与子女等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6、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7、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8、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二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
2、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3、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三 、填写注意事项
1、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2、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黑色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四 、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张,在交行办理的组合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份数 |
备 注 |
1 |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 |
须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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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
2 |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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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本表 |
3 |
出卖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
仅查验 |
4 |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
4 |
婚姻证明文书 |
见备注 |
见备注 |
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1份,复印件3份 |
5 |
户口本 |
仅查验 |
4 |
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要印; |
6 |
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
仅查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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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
仅查验 |
3 |
存量房托管款+贷款额=房价(以合同和基准价低者计) |
8 |
过户前及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 |
仅查验 |
3 |
需载明竣工年限 |
9 |
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 |
仅查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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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
仅查验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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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存量房买卖合同 |
1 |
3 |
购房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
12 |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
1 |
2 |
有效期3个月 |
13 |
还贷储蓄存折(卡) |
贷款银行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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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借款人名称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
14 |
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
1 |
仅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
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3、4、5、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银行代收,上缴税务部门)
2、担保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x0.6‰x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3、保险自愿办理。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建行三孝口支行地址: 金寨路原合肥师范北侧 电话:2817779,2812571
工行市城建支行地址: 美屯立交桥东南角 电话:4667928 4665928
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地址: 花园街38号交行大厦二楼 电话:2637022 2637053
中国银行安徽省营业部地址:长江中路313号 电话:2926086
农行合肥绿都支行地址: 绿都商城E区108号 电话:2675233
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 合肥市长江中路90号 电话:269678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电话:2617480
网址:www.hfgjj.com(贷款相关表格、证明均可从该网址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