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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2012-04-21 12:45:57 来源: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一)请您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份数

       

1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一份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

申请人身份证

需查验

1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

结婚证或户口簿

需查验

1

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

住房借款合同

需查验

1

 

5

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需留存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

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需查验

1

 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说明: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受理。

2、偿还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上述12两项;办理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商贷部分的借款合同及还贷证明;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仍需提供45两项。

3、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贷款结清后需在下一年度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

 

二、办理流程:

1、可以在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我中心网站(www.hfgjj.com)表格下载—>公积金业务类—>下载《合肥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三)特别提示

1、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www.hfgjj.com)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中心地址:花园街79,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6、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7、热线咨询电话:12345    语音查询电话:2669711

8、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地址www.hf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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