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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2012-04-18 11:23:03 来源: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宁波市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及可提取的金额

1 、购房改房:

未交房款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原件、复印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整取。

已交房款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 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开具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整取。

已做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房产证载明的购置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购房款为限,整取。

2 、购商品房:

现房未做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整取。

现房已做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整取。

购买期房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已付 30% 以上购房款的收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应付款为限,整取。

购买二手房(即存量住房) 的,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整取。

3. 拆迁购房:

未申领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或房产发证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 , 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整取。

已领取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或房产发证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整取。

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未申领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复印件,差价结算单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或房产发证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整取。

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已领取房产证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或房产发证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整取。

拆迁购买二手房的 ,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或房产发证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整取。  

二、业务办理流程

 三、提取业务办理时限

提取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四 、温馨提示

1 、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代办委托书。

2 、职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出资额或已支付的贷 款本息之和。提取时,职工须提供被提取人(配偶、父母和子女,下同)书面同意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的原件、复印件,及被提取人单位开具的《宁波市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同时,按上述的相同情形,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3 、职工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除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购房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由单位提供)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或购房者父母、子女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 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 ) ,其中,购房者与其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也应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五、办理地址

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楼

六、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 87290909 人工咨询: 871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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