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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2012-04-21 14:28:02 来源: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问1:我是外地户口,今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合肥市了;我是农业户口,现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返回原籍了,请问可以提取单位帮我缴存的公积金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户口不在合肥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或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返回原籍均可提取公积金,可全额提取账户内余额。所须提供材料为提取人身份证,原籍户口本,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劳动保障手册或者失业证),单位填表盖章的提取审批表。

问2:我于前年2月份办理了住房贷款,我今年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答:你可以在今年2月或之后来办理提取,今年您来提取时,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合计(含以前年度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您已还银行的贷款本息金额即可申请。

问3:我于去年11月提前部分偿还了住房贷款5万元,今年提取公积金时该笔还款可否算在提取额度内,即每月还款本息金额加上提前还款金额?

答:可以计算在提取额度之内。办理该业务注意除需提供正常还贷材料外(详见提取须知),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贷款的凭证(如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或贷款行出具的还款清单),若是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需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

问4:我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请问我是否可以办理按月提取我账户内公积金用于还贷的业务,这个业务应如何办理?

答:您说的业务是委托提取业务,办理此业务需在您正常还贷一个月后方可申请。所须提供材料为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或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填表盖章的委托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委托提取协议二份。

问5:我是去年一次性付款买的住房,想知道如何提取我的公积金?

答:您购房时,经房产局备案的《网上备案确认单》签订时间如在一年之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价。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填表盖章的提取审批表。

问6:您好:我是才买的房子,准备办住房贷款,想知道如何提取我的公积金?

答:您在网上备案确认单签订时间一年之内可以按购房提取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您的首付款。所提供材料为提取人身份证,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后在正常还贷期间,可按照还贷款方式提取公积金。

问7:我符合提取条件,且账户内的余额在提取额度之内,我的公积金能全部提完吗?

答:正常情况下,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可以提取金额至百元;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单位已办理停缴手续的,可办理全额销户提取,办理销户提取除需携带正常提取材料外,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或注明终止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手册。

问8:您好,我即将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装修房子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问9,你好,我的组合贷款去年3月21开始还款,请问我现在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委托提取吗?如果办理了委托提取,那么在房贷还清后我的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怎么办?

答:在银行成功扣款一个月的房贷后,即可来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提取,委托提取只能按您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还款金额转账,商业贷款还贷的那部分是无法进行转账的。在委托提取业务存续期间,不能再次办理柜面提取申请。在该房贷还清后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委托提取自动终止,届时如再次发生住房基本消费(如购买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时,可重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10:提取公积金用于还组合贷款,提取额是不高于一年组合还款额,还是不高于公积金还款额?

答:一年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额(含以前年度还贷提取金额)不高于您累计已偿还贷款本息,如办理委托提取的,只划转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还款金额。

问11:我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业务。9月20日手续办理齐全。请问提取的公积金需要多长时间能到账?

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公积金卡上的,管理中心当日通知徽商银行转账;转入单位结算账户的,管理中心通知缴存银行转账。正常情况下,3-5个工作日可以到账。

问12:我用自已的房子向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是否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抵押贷款?

答:购买自住房贷款是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房产抵押办理的消费贷款(做生意、买汽车、转按揭贷款等消费类)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13:我想办理委托提取业务,请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答: 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

1、借款人所在单位按月足额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在市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
3、借款人在提出书面申请之前,已通过还款储蓄账户自行还款,且无逾期情况;
4、借款人申请委托之前,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一个月应还款额;
5、办理组合贷款的,仅对公积金贷款部分实行委托提取还贷;
6、同意委托提取还贷期间,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不再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7、满足正常还贷提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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