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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2012-04-23 10:26:22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贷款对象和条件如下: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5.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6.已足额交付首付款的购房发票;

7.信用良好,无欠还贷款不良记录的职工。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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