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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2012-04-20 09:18:38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及配偶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中心初审后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根据申请情况出具“组合贷款联系单”;

3、借款人于向中心提出申请的当日,携带银行规定的相关申请材料和中心提供的“组合贷款联系单”向银行申请贷款;

4、受理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中心、银行分别审核,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银行应将有关审批意见和合同送交中心;

5、借款人、申请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到中心,分别情况办理手续:

①经审批中心与银行均同意贷款的,抵押人与中心和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办理组合贷款抵押登记,将他项权利证书交中心后,到银行办理组合贷款发放手续;

经审批中心同意贷款的而银行不同意贷款的,抵押人与中心签订抵押合同,办理贷款抵押登记,将他项权利证书交中心后,到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③经审批中心与银行均不同意贷款的,中心和银行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的原因,终止申请。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0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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