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纯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全部由住房公积金资金构成的个人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商业性银行运用自营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借款申请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贷款期限,执行不同贷款利率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3、至申请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5、已付清30%以上的购房款;
6、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借款人、房屋产权共有人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二份及复印件一份;
借款人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未再婚证明原件二份及复印件一份;
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二份及复印件一份;
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一式两份;
5、借款人在贷款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二份。
6、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房地和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所在地)
二、根据不同情况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现房:
1、《丽水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借款人及配偶须到场当面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契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购买预售商品房:
1、《丽水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借款人及配偶须到场当面签字);
2、商品房售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支付30%以上购房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自建自住房:
1、《丽水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借款人及配偶须到场当面签字);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房屋评估单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申请审批:
1、《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借款人及配偶须到场当面签字);
2、原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近一年还贷记录及贷款余额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打印);
4、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复印件三份,他项权证复印件一份(银行复印);
5、契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五)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1、《丽水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借款人及配偶须到场当面签字);
2、身份证明原件;
3、经房管处注销原抵押登记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原件;
4、契证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银行提供的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六)结清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1、《丽水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借款人及配偶须到场当面签字);
2、身份证明原件;
3、银行提供的注销原商业抵押贷款申请表原件;
4、契证原件(原已抵押在银行的不需提供);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原已抵押在银行的不需提供);
6、银行提供的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贷款受理时间:每月1日至22号的工作时间
贷款咨询电话:0578-2117325;2117078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gjj.lishu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