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租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1、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供租住住房和家庭成员收入的有效证明。
租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是指经过房产部门鉴证的租赁合同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租赁户证明或房产部门、单位出具的公房使用证、租赁合同。
(2)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以上的部分
2、以下人员不受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限制,不需提供家庭成员收入的有效证明,只需提供租住住房有效证明和下列证明材料:
(1)享受南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南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持市总工会核发的《南通市特困职工证》的人员,提供《南通市特困职工证》;
(3)承租廉租住房的人员,只需提供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4)领取南通市企业最低标准工资的人员,提供领取企业最低标准工资证明;
(5)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证》;
(6)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择业人员,提供户籍证明。
3、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可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房租金额。
4、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的。
新就业人员是指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就业人员,毕业时间满五年及以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的就业人员不属新就业人员。
(1)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毕业证书、租住住房的有效证明(见上)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2)在租赁期间每年可提取一至两次,申请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房租金额。
(3)房租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按当地社会平均住房租金确定其提取的金额。
(4)多人合租住房的,提取人只能限于租房合同明确的承租人,且承租人需共同提取,共同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房租的金额。
5、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经中心调查核实后,五个工作日给予提取答复。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