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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贷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12-04-18 09:56:36 来源: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申报材料: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托管职工不需盖章、另提供托管户手册)。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贷款首付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地税监制首付款收据。
其中,职工购买杭州市(含滨江区)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①购房合同;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及贷款结清凭证。
    3、身份证件: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4、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首付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流转程序:职工持申报材料到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
         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
         职工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到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二楼。
高新(滨江)管理部: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西一楼
政策咨询电话:9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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