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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职工托管须知

2012-04-20 08:52:45 来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人气:

公积金注销登记、托管须知:

一、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破产、撤销或解散等事项,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单位暂不能转移和销户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应提供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终结有关文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要求单位注销登记或要求单位职工托管手续的书面报告
3、《住房公积金登记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携有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归集处(211室)领取《住房公积金变更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封存、启封通知书》。
2、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归集处(211室)审核。
3、管理中心对单位变更资料以及单位是否已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和完成本单位职工资料(姓名、身份证)核对填报等进行审核及业务处理。
4、管理中心收回并注销《住房公积金登记证》
5、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注销登记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或托管手续。

四、其他

 如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已不存在,由其主管部门代为办理。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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